企业月付协议申明
发布日期:2025-12-17 |作者:管理员 |来源:默认分组 |点击:11

重要提示:

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企业月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及滇运安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乙方”)发布的各项协议、规则、条款以及其他内容与文件。本协议为企业用户(以下简称“甲方/您”)开通滇运安平台月付赊账服务的电子签约协议,甲方在小程序点击“同意并开通月付”或在本协议签名盖章确认,即视为本协议成立并生效,双方均认可电子签约效力。

在开通企业月付服务功能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该类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并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如您不理解或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无法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勿开通企业月付服务功能,并请您立即停止开通月付服务功能使用

您点击或勾选滇运安平台相关页面上的“阅读并同意”键或在本协议上签字或盖章确认本协议,即视为已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条款,自愿开通企业月付服务功能,自愿遵守本协议所有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您在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确认前再次确认您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所有内容

 

一、甲方准入与资质要求

1.甲方需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主体,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资质材料,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开通企业月付服务。

2.本协议仅限甲方企业级物流订单使用,个人寄件订单不纳入月付结算范围;若甲方将月付服务用于个人订单,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服务说明

1.滇运安平台为甲方提供线上寄件、干线运输、配送、轨迹查询、电子回单、月付对账等物流服务。

2.甲方所有通过滇运安平台企业账号下单所产生的运费、增值服务费、保价费等统一纳入企业月付账单,不支持单笔结算

 

三、价格与服务

1.服务费用以滇运安平台实时公示价格、活动规则、双方专属协议价为准

2.滇运安平台根据市场政策调整价格及服务规则,调整后在平台公示后生效,您继续使用服务视为自动认可

3.甲方保证所寄物品均为合法合规无禁运违禁品,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冻结账户,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如实申报货物品类、重量、价值,因瞒报、错报损坏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对账、结算与付

1.结算周期:自然月为结算周期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次月 1-3 日平台在小程序生成并推送全量月度账单,包含全部订单明细、费用明细。

2.对账与确认:甲方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完成核对,有异议需在小程序端或书面反馈并提交凭证;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确认账单无误、完全认可。

3.付款:甲方在对账无误3日内结清所有费用

 

五、逾期付款

1.甲方未按约定足额付款,视为逾期,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0.05%支付违约

2.逾期 15 日,平台有权暂停甲方寄件权限、冻结月付额度、通知授信服务

3.逾期 30 日,乙方有权终止企业月付协议收回所有授信额度,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全部欠款甲方需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交通食宿费等维权成本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障物流服务的稳定性,对甲方订单提供全程跟踪、异常处理等服务,但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过错导致的订单延误、丢失、损坏,乙方协助甲方向第三方索赔,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需妥善保管月付账号密码及操作权限,账号所有操作订单视为甲方企业行为,由甲方承担全部付款责任;因甲方信息泄露、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滇运安平台严格保护甲方企业信息及订单数据,仅在提供服务所需范围内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法律规定的除外)。

 

、协议生效与终止

1.协议自甲方线上勾选同意、开通月服务之日起生效,与《企业月付服务协议》同步执行。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月协议;

2甲方严重违反本申明或月付协议,乙方单方终止服务;

3甲方逾期付款 30 日,乙方终止服务并追讨欠款;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需结清全部未付费用,乙方配合完成后续订单处理及信息交接。

 

、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并且排除一切冲突规定的适用

 2.若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平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及所有滇运安平台已发布、未发布的各项规则、政策、协议等,该内容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平台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甲方确认在平台开通月付服务并预留的任一联系方式及地址均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或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因载明的地址及联系电话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导致相关文书及法律文书未能实际被接、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相关文书发送成功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对月付服务规则、结算单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乙方:

客服电话:13888426055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大洛羊社区居委会鸿运国际物流港11栋606室

滇运安平台滇运安物流小程序

滇运安物流小程序运营主体:昆明滇运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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